留住歷史足跡,守護紅色記憶 遼寧:依法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助力鴨綠江浮橋遺址保護
今年7月20日,丹東市檢察院檢察官與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檢察官走訪鴨綠江浮橋遺址。
本報記者張哲攝
炮火已遠,江山巍峨。說到遼寧,人們總會想到鴨綠江,想起那段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崢嶸歲月。“雄赳赳,氣昂昂,跨過鴨綠江……”時至今日,當《中國人民志愿軍戰歌》響起時,仍有許多人為它濕了眼眶,心中翻涌著那段波瀾壯闊的紅色記憶。
今年是抗美援朝戰爭勝利70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偉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時空、歷久彌新,必須永續傳承、世代發揚。”遼寧,作為抗美援朝的出征地,有著眾多抗美援朝遺址遺跡。這些珍貴的遺址遺跡,不僅承載著深厚的紅色記憶,更彰顯著偉大的抗美援朝精神。
保護抗美援朝遺址遺跡,是遼寧人民重要的歷史責任。而這里的檢察機關,也在檢察履職中,持續守護著抗美援朝遺址遺跡,成為紅色文物保護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一座橋,一段滄桑歷史
夏日的清晨,當江水還未漲潮時,走在遼寧省丹東市振安區燕窩居委會南側的鴨綠江邊,記者看到一列圓木橋墩橫貫江面。在靜謐江水的映襯下,一股歷史的滄桑感撲面而來。
這里便是鴨綠江浮橋。這座橋,因抗美援朝戰爭而建。1951年5月,為了便于中國人民志愿軍赴朝鮮參戰和運送作戰物資,當時的東北軍區工兵部隊建成了此橋。橋對面,就是朝鮮揪桑島。
據了解,鴨綠江浮橋遺址全長600余米,寬10余米,每座橋墩均由44根直徑30厘米至40厘米的圓木立柱、9根邊長約為40厘米的方木立柱、24根直徑約20厘米的半圓木立柱和橫拉木框、斜拉木柱等并填充石塊構成??姑涝瘧馉幗Y束后,1954年7月前后拆除橋面并鋸斷部分木樁立柱,現仍存留木石混筑結構橋墩36座(其中主流上有17座、支流上有19座)。
其實,因抗美援朝戰爭而建的浮橋遠不止這一座??姑涝瘧馉帟r期,鴨綠江上有多座浮橋,都是為輸送作戰物資而建。戰爭勝利后,有的浮橋直接被拆除,有的橋面被拆除、橋墩得以保留。隨著時間的推移,現在只剩下這一處浮橋遺址了。
“這是抗美援朝戰爭留下的。據說當時建橋的時候,橋面貼近江水,這樣一來,漲潮的時候就看不見橋面了,志愿軍運送物資也更難被敵人發現。”一位居住在江邊的大爺告訴記者,他出生時,戰爭已經結束,但關于這座橋的故事,他很小就聽父輩們講過。
這座既存在于珍貴的歷史記載中又存在于當地人口口相傳故事里的鴨綠江浮橋,因其珍貴的歷史意義,于2008年6月被公布為遼寧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然而,近年來,由于鴨綠江浮橋的木樁橋墩長年累月受江水沖刷和自然侵蝕,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損壞,木樁自然腐爛嚴重,很多橋墩的木樁被水流沖倒、沖走或疏通航道時被清理,位于中方一側的第6號橋墩主體已全部消失。
面對鴨綠江浮橋已然出現的自然損毀問題,丹東市振安區的一位人大代表憂心忡忡。在一次與檢察機關的座談中,他向參會的檢察官反映了這一線索,希望用檢察公益訴訟的力量為鴨綠江浮橋保護做點什么。
此時,恰逢遼寧省檢察院指導丹東市檢察機關開展“抗美援朝·東北抗聯”雙主題紅色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專項監督活動。在排查工作中,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也發現了鴨綠江浮橋面臨的自然損毀風險。
“近年來,許多游客來到丹東都會在鴨綠江浮橋前駐足停留,這里已經成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基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康長波告訴記者,浮橋遺址是中國人民取得抗美援朝戰爭偉大勝利的歷史見證,是傳承抗美援朝精神的重要載體,如果鴨綠江浮橋再不得到有效保護,也許過不了多少年,它就消失不見了。
2020年1月14日,針對鴨綠江浮橋遺址保護、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進行立案調查。
一個案子,牽動四級檢察機關
立案后,圍繞鴨綠江浮橋遺址保護問題,振安區檢察院與振安區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文物管理所開展了多輪磋商。然而,浮橋遺址的保護難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浮橋遺址是木結構且都立于水中,勘探設計與施工具有非常大的難度,縱觀國內也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供參考。”振安區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文物管理所所長邢侯臣告訴記者,浮橋遺址的保護工作一直在持續推進中,但由于保護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技術難度大,工作進展緩慢。
原來,由于浮橋遺址位于中朝邊界的鴨綠江水域中,浮橋遺址保護工程項目的實施,不僅需要水利、邊防等相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也需要外事部門協調。而且,由于專業技術難度大,需要在全國范圍內尋找具有相關技術能力的施工單位來進行勘探設計與施工。而這些問題,僅僅依靠區級文物保護部門難以解決。鴨綠江浮橋遺址的保護,亟待多部門多層級協同推進。
“我們一直強調,浮橋遺址需要搶救性保護。之所以說搶救性,是因為再不保護,就來不及了。”康長波告訴記者,為了讓浮橋遺址的搶救性保護措施盡快落地,振安區檢察院向丹東市檢察院報告了該案的情況。
“在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后,我們認為僅僅依靠市、區兩級檢察機關的力量無法解決浮橋遺址面臨的搶救性保護難題,因此,我們決定向省檢察院尋求支持。”丹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侯樹杰告訴記者,2021年8月,他們向遼寧省檢察院報告了此案。
遼寧省檢察院高度重視,決定對該案進行提級辦理,成立三級檢察機關聯動辦案組,開展遺址保護推進工作。
“辦案組成立后,工作質效得到極大提升。2021年9月至12月,我們對浮橋遺址進行三次勘查取證,并與文物保護部門、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相關負責人進行磋商。”辦案組成員之一,丹東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鄒慧姝對辦案組成立后帶來的工作變化感觸頗深。她告訴記者,三級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讓浮橋遺址保護工作得到有效推進。
“在此期間,我們也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了該案的辦理情況。最高檢不僅直接指導辦案,而且積極與國家文物局進行工作溝通,極大推動了浮橋遺址的搶救性保護工作的開展。”辦案組組長、遼寧省檢察院一級高級檢察官李玉嬌告訴記者,該案的辦案難度實在太大,遼寧省檢察院向最高檢第八檢察廳進行了情況匯報,并在最高檢第八檢察廳的指導下,通過工作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解決浮橋遺址保護問題。
時間來到2022年。這年9月,遼寧省檢察院向遼寧省文化和旅游廳(下稱文旅廳)發出磋商函,建議該省文旅廳明確三級文物保護部門在浮橋遺址保護中的權責分工,全面加快對浮橋遺址的搶救性保護工作。
圍繞如何開展搶救性保護工作,遼寧省文旅廳積極尋求國家文物局支持,并多次召開工作推進會、專家論證會等。在國家文物局的專業指導下,今年3月,遼寧省文旅廳與丹東市、振安區主管部門協同聯動,一體推進了對鴨綠江浮橋遺址的全面保護展示工作。
齊心保護,對得起歷史和未來
在檢察機關和文物保護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浮橋遺址保護工作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鴨綠江浮橋遺址的全部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方案已經完成,鴨綠江浮橋遺址的保護工作全面駛入了快車道。
不止于此,以鴨綠江浮橋遺址保護工作的全面開展為契機,遼寧省檢察院與遼寧省文旅廳還會簽了《關于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建立公益訴訟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明確了檢察機關與文物保護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線索互通機制、文物公益保護專業支持機制、文物公益保護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機制、文物公益保護聯合宣傳機制、日常工作溝通聯絡機制、聯席會議制度和重大事項情況通報制度。
“協作機制的建立,對于促進遼寧省檢察機關和文物保護部門協同履職,推動遼寧省文物保護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義。”遼寧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鑫告訴記者,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遼寧省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強與文物保護部門的溝通協作,推動形成檢察機關與文物保護部門協作配合、優勢互補、融合履職的遼寧文物保護新模式,實現文物保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記者了解到,2019年以來,遼寧省檢察機關已辦理紅色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案件200余件,為遼寧省紅色資源保護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
“紅色資源是寶貴的革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好紅色資源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檢察機關以檢察公益訴訟助推紅色資源保護,對于我們傳承紅色基因、賡續紅色血脈、弘揚紅色精神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黨委委員、播音主持管理部主任管旭對檢察機關助力紅色資源保護給予充分肯定。
山河遠闊,人間星河!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弘揚以偉大建黨精神為源頭的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用好紅色資源”提出明確要求。立足法律監督職能,遼寧省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為主要抓手,在紅色資源保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面向未來,遼寧省檢察機關也必將書寫出助力紅色資源保護的歷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