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近期加強聚集性活動管理的通告
近期,國內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省內多地相繼出現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加之“中秋”“國慶”臨近,人員流動性增大,疫情輸入風險進一步增加。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嚴防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發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加強全市聚集性活動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舉辦活動。按照疫情期間“宜散不宜聚、宜靜不宜動”要求,從即日起,原則上暫緩舉辦各類聚集性活動,恢復之日另行通知。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的聚集性活動包括各類會議培訓、展銷展會、文化活動、宗教活動、體育賽事、節會、慶典、宴會、民俗活動、文藝演出等一系列人群聚集性活動。婚喪嫁娶等聚集性活動,要本著“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請不辦”的原則,嚴控活動規模及參加人員。
二、非必要不參加活動。從即日起,非必要不前往疫情發生地。確需參加活動的,要全程做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返回前要及時向所在社區(村)報備,返回后要按照相關要求分類落實管控措施。
三、嚴格落實防控責任。嚴格落實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誰組織、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確需舉辦聚集性活動的單位及個人,要提前7個工作日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報備,經審批同意后方可舉辦。活動主辦方要制定防控預案,明確活動舉辦者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活動事由、舉辦時間、參加人數等信息,并對邀請參加活動人員健康狀況負責。未經批準舉辦聚集性活動的單位及個人,一經發現,立即停止舉辦活動,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活動主辦方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措施,嚴格執行參加活動人員戴口罩、測溫和登記等要求,逐人查驗“健康碼”“行程碼”,并在活動場所入口醒目處張貼“福祿行”碼,引導參加活動人員“凡進必掃”,做到不漏一人。嚴禁邀請隔離期未滿的來自境外或高中低風險地區人員及疑似密接者、次密接者參加聚集性活動。原則上不邀請域外地區人員和本市從事疫情相關風險行業需要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參加。發現來自風險地區、驗碼或體溫異常情況人員,嚴禁參加活動,做好留觀,并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
葫蘆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