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實施方案
為推進我市“入學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穩定開展,經征求意見,并經市政府批準,市教育局聯合中共葫蘆島市委宣傳部、葫蘆島市公安局、葫蘆島市民政局、葫蘆島市司法局、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葫蘆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葫蘆島市營商局、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印發《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實施方案》。
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國辦發﹝2020﹞43號),全面推行“不見面”辦事,進一步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大力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從群眾“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提供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避免群眾來回跑。根據中共葫蘆島市委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葫蘆島市營商環境提升年實施意見》(葫委發﹝2022﹞3號),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聯辦部門及工作職責 1、葫蘆島市教育局 牽頭負責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改革總體工作;牽頭梳理“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南、辦理流程、申請表單和數據對接需求;組織全市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各項具體工作。 2、葫蘆島市公安局 負責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改革工作中,涉及戶籍信息內容的核驗工作,核驗內容包括: (1)核驗戶籍信息真實性。 (2)核驗監護人為孩子的父、母關系,且單獨立戶。非父、母關系不予通過。 (3)核驗孩子及父、母(其一)共同掛靠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其他掛靠形式不予通過。 (4)核驗戶籍所在地真實性。 3、葫蘆島市衛健委 負責“出生醫學證明”的數據資源的協調工作,通過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完成數據資源共享。 4、葫蘆島市民政局 負責“婚姻登記”的數據資源的協調工作,通過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完成數據資源共享。 5、葫蘆島市司法局 負責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改革工作中,對涉及到與創建“零證明”城市工作有關內容的合法性提出意見、建議。 6、葫蘆島市自然資源局 負責全市“不動產權”數據資源的協調工作,通過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完成數據資源共享。 7、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負責經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生效信息查詢工作,通過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完成數據資源共享。 8、中共葫蘆島市委宣傳部 負責葫蘆島市“入學一件事”的主要宣傳工作,組織市直新聞單位對我市“入學一件事”工作開展宣傳報道,統籌電視臺、廣播、報紙、新媒體等平臺,持續加大對我市“入學一件事”工作相關政策宣傳力度。 9、葫蘆島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統籌負責“入學一件事”葫蘆島市相關部門間的內外部流程整合及部門間協調工作。 10、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管委會 負責本地區招生方案審議及轄區內“入學一件事”工作落實,承擔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的主體責任;對輿論的正確引導及對輿情的快速有效處理;控制轄區內總體改革步伐及總體方向。其中綏中縣、興城市、建昌縣要確保自建不動產系統的數據接口狀態穩定、可正常調用,且能夠保證“入學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基本信息
三、網上入學情形 3.1 初中學段網上報名情形(7年級)
3.2 小學學段網上報名情形(1年級)
四、申報材料(全情形) 4.1 小學(1年級)新生入學報名
4.2 初中(7年級)新生入學報名
五、辦理結果樣例 5.1 準予入學通知書
5.2 報名未成功通知書